南城乡关于对不落实

疫情防控规定行为

进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当前,全国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我乡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坚决彻底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根据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安排,决定对不落实疫情防控规定行为进行有奖举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新区以外人员来(返)乡,未主动向居住村报告,私自返乡的,未按要求落实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管控措施的;

2.对私自接纳、容留来(返)乡人员且隐瞒不报的;

3.与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或时空交集且未主动报备的;

4.村卫生室、诊所等违规接诊有发热、咳嗽、呕吐和腹泻等新冠肺炎10种临床症状患者的;

5.药店私自出售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菌药等四种药品的;

6.居家隔离期间,不能严格落实防疫规定,私自外出的;

7.红白事不主动履行报批程序或白事参与人数超过10人以上,违规组织举办聚集性活动的;

8.其他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二、举报奖励

乡防控办设立专项举报热线,举报电话:0310一2162048。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由乡防控办奖励举报人500元。乡防控办将严格为线索举报人保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城乡新冠肺炎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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