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长汀县公安局对涉疫案件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查处了2起涉疫违法案件,全力维护疫情期间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有序。

3月24日,长汀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饶某、黄某两人从泉州晋江回汀后,未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随意外出,严重违反龙岩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饶某、黄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该局依法对上述二人处以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既是对个人负责,也是对社会和他人负责。希望广大群众从自身做起,主动履行防疫责任和社会义务。对于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坚决予以打击,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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