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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确定方式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确定方式,是根据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状况、账户余额、缴存时间及剩余缴存年限等因素综合判断可贷款额度及还款能力,即: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30倍*缴存时间系数*剩余缴存年限系数。

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在最高贷款限额基础上上浮20%,即: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30倍×缴存时间系数×剩余缴存年限系数×(1+20%)。

其中剩余缴存年限系数取值1

缴存时间系数取值标准如下:缴存时间大于或等于6个月且小于或等于24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9;缴存时间大于24个月且小于或等于36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缴存时间大于36个月且小于或等于48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1;缴存时间大于48个月且小于或等于60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2;缴存时间大于60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3。

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贷款额度还受区域最高贷款、缴存基数、装修标准、房屋套数、房屋性质等综合因素影响。最终贷款金额以公积金审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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