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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8月1日,扬子新材(002652)披露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当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经查明,扬子新材构成信息披露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行为。对扬子新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扬子新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对胡卫林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王功虎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秦玮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孙哲峰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对鲍俊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胡卫林作为扬子新材总经理,组织、实施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违法行为,涉案时间长、涉及金额大,情节较为严重,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胡卫林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扬子新材在公告中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根据本次《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1条、第9.5.2条、第9.5.3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公司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