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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银川7月11日电 (记者张文)日前,宁夏出台企业飞地研发中心备案支持暂行办法,对建设飞地研发中心的企业按类给予奖补。

该办法明确,对企业在外地建设的独立研发机构和联合研发机构,宁夏首次备案后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奖励。此外,每3年对综合绩效评估为“优秀”的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奖补。飞地研发中心可申请组建宁夏科技创新团队,获批后最高给予200万元支持;备案的独立研发机构可申报自治区人才小高地,获批后给予50万元支持。

对于人才支持,该办法规定,飞地研发中心可申请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获批后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支持,进站博士一次性给予1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对全职聘用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全日制博士给予每月5000元补助、重点院校重点学科硕士给予每月3000元补助,连续补助5年;全职聘用的研发人员可申报自治区科技领军人才,获批后培养期内给予100万元支持。另外,飞地研发中心全职聘用人员可申报宁夏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获批后按相关规定给予一定支持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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