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万达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河源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源市福新创建有限公司,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下称“失信人”),涉及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不久前,因涉及仲裁案件,上述公司已被强制执行1887万余元。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4月,万达地产集团等因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已经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一次。

大连万达集团麻烦不断,除了万达地产,万达商管相关股权近日也被冻结。


(资料图)

因1887万,万达地产再次成“失信人”

天眼查显示,近日,万达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万达地产”)及旗下河源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源市福新创建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1887万余元,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天眼查App显示,万达地产成立于2018年2月,注册资本约40.5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曲晓东,由深圳迪迅实业有限公司和富泰(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持股,持股比例分别为98.7%、1.3%,深圳迪迅实业有限公司由万达百货100%持股,万达百货集团前身则是早年被王健林收购的在香港注册的迪讯投资。

值得一提的是,万达地产4月因未履行2.45亿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一次,并被限制高消费。

资料显示,今年4月4日,因申请人中华富星有限公司的申请,法院正式进行立案,主要是万达地产在国内仲裁裁决一案中,未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随后,万达地产集团、河源市福新创建有限公司、河源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被执行人。

据悉,万达地产之所以成为“失信人”,源于栽在广东河源的地产项目,被其昔日合作伙伴起诉。今年4月一起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的,除了万达地产,还包括河源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河源市福新创建有限公司。其中,河源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万达地产100%持股子公司,而河源市福新创建有限公司则是河源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中华富星有限公司各自持股90%和10%,此次万达地产正是被中华富星有限公司起诉。

7月24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限制消费令显示,该法院于7月12日立案,执行申请人依旧是中华富星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万达地产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仲裁一案,因万达地产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法院下发限制消费令。

截至目前,天眼查显示,万达地产存在多个被执行人信息,累计被执行约2.65亿元。

万达商管股权也被冻结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珠海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达商管”)新增两条股权冻结信息,被执行人为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冻结股权数额分别为50.72亿、1亿,珠海万达商管是万达港股IPO的主体,而大连万达商管是珠海万达商管的最大股东。

公开信息显示,上述冻结期限分别为自2023年7月4日至2026年7月3日、2023年7月5日至2026年7月4日,执行法院分别为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值得一提的是,珠海万达商管已第四次向港交所提交IPO申请。此前,2021年10月、2022年4月、2022年10月,珠海万达商管曾三次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材料,但最终未能成功上市。

7月20日,万达商管公告,在评级方面,7月18日,中诚信国际决定维持万达商管的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为AAA,并将其主体及相关债项展望由稳定调整为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前一次评级展望为稳定。

境外评级方面,截至7月20日,惠誉将其长期外币发行人违约评级调降为B,维持负面观察展望。穆迪将其长期外币发行人违约评级调降为Caa1,维持负面展望;标普将其长期发行人信用评级调降为CCC,维持负面观察展望。

上述评级机构调整原因,主要为万达商管公开市场再融资渠道暂未恢复、持续净偿还到期债务、子公司珠海商管上市进度不及预期、持有的部分股权被冻结等,流动性压力有所增加。

(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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