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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平安网讯 6月21日,自治区水利厅联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召开视频会议,动员部署全区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是五部门首次联合在河湖安全保护领域开展执法行动,旨在通过加强水利部门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依法打击河湖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保卫新疆水安全。
全区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现场。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曹华摄根据《自治区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安排,专项执法行动自今年6月启动,为期半年。将重点打击四个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防洪安全领域:查处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和水库库容、非法占用河湖岸线、侵占河道、拒不服从防汛抗旱调度等行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领域:查处非法取水、河湖“四乱”、人为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等行为;河道采砂管理领域:查处未经批准擅自采砂,违反采砂规划超范围、超深度、超期限等未按许可要求的非法采砂行为;重点水利工程安全保卫领域:毁坏大坝、破坏大坝正常运行等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
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期间,我区各级水利部门全面开展自查的同时,还将建立举报平台。自治区水利厅直属各流域管理机构、各地(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公布本单位的举报电话及受理时间,并公布水利厅监督举报电话(0991-5817488)、水利部监督举报电话(12314)及监督举报服务平台网址(http://supe.mwr.gov.cn)。
据了解,近年来,通过全面实施河湖长制,我区河湖空间管控范围进一步明确,“四乱”问题基本消除,水资源管理不断加强,监督渠道更加畅通,取用水秩序明显好转,河湖水环境水生态显著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