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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1 日,央行、外汇局召开2023 年下半年工作会议,会议提出“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此前,在7 月14 日的上半年金融统计数据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曾表示,“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人民银行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自主协商变更合同约定,或者是新发放贷款置换原来的存量贷款”。

实际上,今年以来我们曾多次提到我国的存量房贷利率有调整的空间,而对比近期央行从“鼓励”到“指导”的表态,我们认为,居民存量房贷利率的调整或逐步落地。

根据我们的估算,存量房贷当前的加权平均执行利率或在4.8%附近。如果本轮存量房贷利率的调整目标为最新投放的利率水平,即4.14%(2023Q1的平均利率),那么两者差距超过60bp。截至今年上半年,存量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总计38.6 万亿元,如果按照60bp 的幅度进行利率调整,或将对应减少银行的年利息收入超2000 亿元,占2022 年银行业2.3 万亿净利润的比例约10%。如果按照40bp 的调整幅度进行估算,对银行净利润的影响或缩减至6.7%。边际上,降低存量房贷利率会直接减少居民的月供支出,对消费起到一定的支撑作用。

风险提示:政策力度不及预期;假设和测算误差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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