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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6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普)今日,记者从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湘潭市通过群众举报线索,查处了一起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件。经现场查验,危险废物总重量超过24吨,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犯罪,现已移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23年2月8日,湘潭市生态环境局信访投诉值班室接到群众来电反映:有固体废物被倾倒在雨湖区某公司西100米处的工地卸土区。

经查,举报属实。

现场调查发现,倾倒固体废物来源于湖南某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法人代表郭某指使李某某、洪某某,在未向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进行报备,也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擅自将含有漆渣、废弃手套和包装物的固体废物倾倒至某工地卸土区。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当即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及时对已倾倒的危险废物进行规范转运暂存,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安全处置,确保环境安全,同时将案件移送至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

因该批危险废物发现及时,且涉案公司已主动清理,消除影响,未造成严重污染后果。依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湘潭市生态环境局适时中止了索赔程序。

但该公司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达3吨以上,已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犯罪,湘潭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至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雨湖分局于3月1日正式立案,并于6月将案件移送雨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本案是一起通过群众举报线索查处擅自倾倒危险废物的典型案件,对于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具有典型意义。”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擅自倾倒危险废物等行为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流动性,执法人员依靠日常巡查获得案件线索难度大。本案利用群众举报有效弥补了环境监管盲区,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有效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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