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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机关现有离退休干部党员108名,其中居住在本省的有63人、居住在外省的有45人。鉴于省检察院机关现有离退休干部党员人数较多,且居住分散、管理不便,组织集体活动难度大的实际,在主题教育中,省检察院党组把加强老干部支部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到议事日程,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分设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事宜。按照“利于活动、便于管理、应建尽建”的原则,将现有的1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按照支部党员居住区域划分,设置4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由院机关党委直接领导,离退休干部管理处协助指导工作,切实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员队伍的管理。同时,选配党性强、威信高、经验丰富、乐于奉献、身体较好、有工作热情的退休干部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增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引领党员、凝聚党员、服务党员的能力。安排在职党员担任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党建工作联络员,及时掌握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认真听取老党员意见建议,帮助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以及党建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引导老干部积极参加主题教育,继续为党的检察事业发光发热。

来源:省检察院办公室

制作:何玉蕊

审核:马会平

(2023年第54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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